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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难”?但高位事实却未改变,新规下,2类房屋不得出租

来源:网络 2020-11-27 10:41:18

[摘要] 据有关数据显示,全国监测70城新房房价上涨城市由原来的55个降至45个,这其中与金九银十期间各家房企开展7折促销有着莫大的联系。再来分析二手房市场,房价上涨城市降至39个,而下跌的城市增加到27个。

年末将至,各家销售为冲业绩房地产热度明显出现下滑。据有关数据显示,监测70城新房房价上涨城市由原来的55个降至45个,这其中与金九银十期间各家房企开展7折促销有着莫大的联系。再来分析二手房市场,房价上涨城市降至39个,而下跌的城市增加到27个。

房价“上涨难”?但高位事实却未改变,新规下,2类房屋不得出租

尽管很多城市出现房价“上涨难”现象,但房价仍处于高位的事实并没有改变。

首先贷款方面不断刷新纪录,据有关数据统计,前三季度住房贷款增加接近6.12万亿;另外,7月份至今约有30城出台楼市新政策以此为楼市降温,但力度却没有想象中的大。从近两个月楼市市场波动来看,商房均价皆保持在万元以上。

当然这仅仅只是平均数,其中既包括房价远超6万元/平的四大超一线城市,也包括杭州、厦门等房价超过3万元/平的二线城市,当然还包括房价仍不足万元的三、四线城市。尽管如此,对于年轻人来讲如果没有家人的资金支持很难实现买房的预期,多数年轻人的选择往往是先租房。

房价“上涨难”?但高位事实却未改变,新规下,2类房屋不得出租

原因很简单,房价与房租决定了两类人,由于房租往往会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只要收入不涨租金就难有上涨空间,这与房价形成了鲜明对比,目前我国租赁房屋居住的人已经超过两亿。专家预测在今年结束后租房人群可能将会达到2.4亿,可想而知,租房已然成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由于目前租房有利润可赚,只要能赚到钱几乎什么房子都会出租。与此同时中介还发展出一套专属于自己的套路,中介往往从房东手里高价收房,然后再低价租给租客,看似是赔本的买卖,实则是很多中介直接向租客收一年乃至两年的房租,但给房东的租金却是按月或按季给,这样一来二回多出来的钱就会继续发展这种套路,这种行为不仅损害租客权益,同样也影响着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住建部在9月份发布租房征求意见稿,按照以往情况如果审查无误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实施,这将意味着租赁房屋的新规大概率会在明年实施。由此可见,随着住建部的调节,困扰需求租房客的难题终于得到了有效解决。

房价“上涨难”?但高位事实却未改变,新规下,2类房屋不得出租

楼市迎来“新讯息”,新规下,2类房屋不得向外出租。

1、高周转及高风险经营的住房租赁

此前住建部曾对市场住房租赁业务的贷款期限及额度作出了具体要求,不断加强对高进低出等高风险住房租赁模式的监管。在笔者看来,在高周转的这种模式下资金链只要会迎来断裂的一天。

2、室内装修不符合标准的房屋。

其实房子在装修完毕之后并不能立马居住,在装修完的垃圾清理完成以后,房子最起码要放置一年半载才能继续住人,例如甲醛、挥发性有机物等很难从屋中散去,如果是刚装修完的房子其污染源可能将会超标6倍以上。在笔者看来,如果不小心租到刚刚装修完的房子,租房者很有必要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来检测一下。

房价“上涨难”?但高位事实却未改变,新规下,2类房屋不得出租

在笔者看来,新规还要涉及更多的人群。但由于今年特殊情况大部分人的收入都普遍降低,同时也给了租赁行业中的“坏人”有机可乘的机会,未来租赁市场的完善与发展必将会成为一种主流趋势,不断加强规范与监管的目标其实都是为了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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