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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两则看似矛盾实则互补的消息,在楼市引起一番热议。一则是房地产税虽然没有进入立法工作,但是调研工作正在加快速度,目的是为了“确保如期完成”;
日前,两则看似矛盾实则互补的消息,在楼市引起一番热议。一则是房地产税虽然没有进入立法工作,但是调研工作正在加快速度,目的是为了“确保如期完成”;二是根据多家媒体报道,以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为主,不少城市开始下调住房交易税费,增值税附加和印花税税率减半。
房地产税的消息令市场预期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加快,对于房地产市场形成利空,正如3月初时各大龙头房产股价大跌;而下调住房交易税的消息则是相反,对市场利好。据媒体报道,北上广深的增值税附加税几乎下降了一半。
简单理解,这两则消息,一个是征税,一个是减税,看似矛盾实则却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关系。因为当前房地产税收体系当中,虽然种类繁多,但是实际上主要区分为两大部分,一个是交易环节税收,一个是持有环节税收。
交易环节主要是买房时要缴的税,而持有环节则是买房后要缴的税,目前持有环节主要的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两个部分里面,有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交易环节的税收占了大部分,持有环节的税收远远低于交易环节。
而房地产税属于持有环节税收,其开征的意义在于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提高持有环节税收的比重。并且众所 的是,地方财政收入是以房地产相关税收为主的,这还是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部分城市的卖地收入甚至已经接近于地方的财政收入。
这时候,如果开征房地产税而其他房地产税费不变情况下,那就必然会导致交易环节税收的减少,否则就会出现很多专家和经济学家提出“征收房地产税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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