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随着呼和浩特市四区 工作细则的出台,如何让非本市市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 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根据《呼和浩特市 局关于2016年义务 招生 工作的意见》(呼教发〔2016〕12号)要求,市四区对非本市市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 的要求大体一致。
玉泉区 非本市市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具备“三证”,即父母双方和本人原籍 簿和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任一即可)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一年以上暂住证(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实际居住情况材料:已入住新购住房的(不含商铺、门脸),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2015、2016两年各任意一次水、电、暖和有线电视费用收据原件;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生效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2015年9月1日前。
赛罕区 非本市市区户籍且已在赛罕区购买房屋(不含商铺、门脸)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具备“两证”,即父母双方和本人原籍 簿和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任一即可)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已入住新购住房的(不含商铺、门脸),需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入住新购住房的,报名时需提供2015、2016两年各任意一次水、电、暖交费凭据原件。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利用 系统安排 。
而非本市市区户籍在赛罕区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具备“三证”,即父母双方和本人原籍 簿和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任一即可)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一年以上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租房(不含商铺、门脸)合同和所租房屋产权证明及复印件(租房合同生效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2015年9月1日前)。符合以上条件的利用 系统在 内 安排 就学。
回民区 非本市市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具备“三证”。第二,实际居住情况材料:已入住新购住房的(不含商铺、门脸),需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2015、2016年两年任意一次水、电、暖和有线电视等生活票据。对于租住房屋的,需提供规范文本的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规范文本的租房合同,需提供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生效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2015年9月1日前。
新城区 非正居户籍适龄儿童需具备以下条件: ,非正居户籍适龄儿童需具备“三证”,即户籍证明:父母双方和本人原籍 本和父母身份证;务工证明:父母一方由劳动部门备案的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纳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或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经商人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居住证明:父母双方一年以上居住证(暂住证)。第二,已入住新购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不含商铺、门脸),同时提供2015、2016两年各任意一次水、电、暖和有线电视费用收据原件。第三,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和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生效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2015年9月1日前)。
此外,市四区非正居户籍学生采取 安排、调配和电脑 相结合的原则安排 。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 内的 一到六年级就读(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中途房屋如有出售和转租,原学生应随监护人到新居住地就近 ,若学生未办转出手续,该套房屋不予办理新生就读。对于公办 资源不足的地方,根据学生意愿可以进入经 部门审批的民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