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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金茂 在呼市看过来 需要哪些手续

发表于2014-09-23

6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6月3日起,人们可持网签购房合同等办理手续。

 

 

 

 

据了解,《细则》对广受关注的购房进行了细化规定:已经取得房屋权证的,人提供房屋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即可办理手续;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没有取得房屋权证的,人提供经过网签的购房合同(协议)及(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房管局产权管理处出具的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可办理手续。

《细则》规定,呼和浩特市区内自建住房10年以上的,提供房屋权证、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可按照购房登记本市常住户口。此外,在内部单位职工调动方面,《细则》规定,人既可落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单位集体户,也可临时挂靠亲友。本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随迁;在市内移居方面,规定居住在政府分配的廉租房、公租房以及经济适用房内的本市市区或本旗县内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办理市内移居手续,时需提供租房协议或购房协议及户口簿。 


【办理攻略如下】

办理购房的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政务服务4楼公安局服务窗口                               
办理购房咨询电话:0471-4668235

办理购房具体流程如下:先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户籍证明。然后拿房本到房管局开一个房屋查档证明,再拿所需材料(参考一)去政务服务一楼商务,领取审批表(需要缴费10元领取)。拿着表去房本所在地的派出所盖章填表。

其他注意事项:
(1)在申请办理购房、工作调动审批前,需备齐所需材料并领取审批表,申请人在备齐所需材料后,可以根据以下方式领取审批表。
(2)在政务服务一楼商务领取机打审批表。

(3)有的开发商手续不全,没有取得网签商品房合同,这部分购房者目前还无法办理,就这部分人群的问题,呼和浩特市公安部门正和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探讨协调中。  

 

发表于2014-09-23

大家来看啊

发表于2014-09-23
日本娘们儿,您好!您所发的帖子“金茂 在呼市看过来 需要哪些手续”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9-23

技术贴,收了

发表于2014-09-23

已收藏

发表于2014-09-23

3Q,很有用啊

发表于2014-09-23

好有用啊

发表于2014-09-23

已收藏,赞

发表于2014-09-23

赞楼主。

发表于2014-09-23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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